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共青团久久不卡区委员会,久久不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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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陕团联发〔2020〕2号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青年联合会

    关于开展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青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团省委各驻外团工委: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陕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激励全省广大青年践行“五个扎实”要求,积极投身“五新”战略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决定开展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五四”期间对获奖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项分设个人奖和集体奖,分别授予“陕西青年五四奖章”和“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称号。

    二、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团省委和省青联主办。设立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团省委、省青联负责人,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闻单位、企业、青年社会组织、网络青年等各方面代表、往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代表和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申报条件

    (一)陕西青年五四奖章

    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0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籍青年,或主要工作、定居在陕西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本领过硬、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 或在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2017年以来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重大评选活动中赢得荣誉。

    (二)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成员以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14至35周岁(1985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青年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2017年以来在省级(含)以上重要建设领域、助力脱贫攻坚、重点工程项目、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业绩。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推荐阶段(2020年1月16日-2020年2月23日)

    全省于2020年1月统一启动评选推荐宣传工作。各市、县、省直各工委、各高校、企业团组织、青联广泛发动青年参与推选,使活动最大限度覆盖和影响广大青年。宣传推荐阶段分三个环节:

    1.个人(集体)申报(截止2020年2月23日)。个人(集体)可向所在单位团组织或县级团组织申报,也可由县级以上团组织或青联、协会进行推荐。自由职业者、网络“意见领袖”、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演员歌手、流浪艺人、快递小哥等新兴群体可就近向县级团组织申报。申报和推荐的个人(集体)由市级团组织收集汇总、审核申报人选(集体)资料。

    2.宣传动员。推报单位要以“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集体)风采展示”为题,通过本地区(系统、行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多种宣传手段对所推荐人选(集体)事迹进行宣传,营造社会关注、青年关心的评选氛围,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基层青年和青年集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宣传内容需包括:微梦想,即一句话或一段话概括被推荐人(集体)的青春梦想(50 字以内);微故事,即一段能够反映其事迹的追梦故事(500 字以内);微图片,即一张工作或生活照;微视频,即一段被推荐人(集体)的2分钟高清视频。

    3.人选(集体)推荐(截止2020年2月23日)。团市委(杨凌示范区团工委、团韩城市委)直接向团省委推荐;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国有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系统按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级团工委(团省委直属团委)推荐,团省委相关战线部门审核把关;获得团省委2019年度工作优秀奖的市级团组织可分别多推荐1名人选和1个集体。(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资格复核阶段(2020年2月24日-3月8日)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提名人选和提名集体。团省委将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在团省委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展示。

    (三)初评阶段(2020年3月9日-3月20日)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从评委库中随机选取专家评委,组成初评委员会,对提名人选和集体进行投票。最终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考虑专家评选结果以及事迹和行业界别等因素,确定提名人选和提名集体。

    (四)考察阶段(2020年3月21日-3月29日)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专门考察组或委托市级团组织、青联,对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对考察中发现并经过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五)公示阶段(2020年3月30日-4月3日)

    通过陕西日报、陕西共青团网、团省委官方微博微信等面向社会公示考察通过的候选个人和集体,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且经过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候选资格。

    (六)确定获奖人选和集体阶段(2020年4月4日-4月24日)

    根据公示结果,召开有关会议,从候选个人中确定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名单(含“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脱贫攻坚专项奖”),从候选集体中确定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名单。其他候选个人授予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同时授予“‘中国梦·青年志’——我们身边的陕西好青年”称号。

    (七)集中表彰阶段(“五四”期间)

    “五四”前后举行表彰仪式,向获奖个人和集体分别颁授“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八)分享交流阶段(5月至9月)

    团省委将组织“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参加“五四”主题团日活动,开展“向上向善好青年”分享团走基层活动,深入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讲述青春故事,分享青春感悟,传播青春正能量,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大力宣传活动事迹。市级团组织参照团省委的做法,邀请本地区(系统)“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等青年典型组建分享团,开展走基层活动。县级团委要积极邀请青年典型开展故事分享活动,推动活动向基层延伸,影响带动更多青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九)学习实践阶段(9月至12月)

    在团员青年中普遍开展向青年典型学习讨论活动,引导青年聚焦爱岗敬业、创新创业、诚实守信、崇义友善、孝老爱亲,明确成长努力方向。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和青年特点,广泛开展参观寻访、岗位建功、技能竞赛、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充分运用共青团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大力传播各行各业青年典型的奋斗故事,广泛分享青年参与学习实践的感受,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五、工作要求

    各市级团组织、青联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严格履行申报程序;要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在人选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申报时提交已进行公示的印证材料);要广辟渠道,重点向基层一线和脱贫攻坚领域倾斜,注重从社会组织骨干、新媒体从业青年、快递小哥等新兴青年群体中择优推荐。

    各市级团组织、青联务必于2020年2月23日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的排名意见以及相应的人选(集体)申报表、事迹材料(如实整理2000 字事迹材料,撰写500字的事迹简介)、最高学历证明、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宣传证明材料、公示证明材料等一式3份(2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红斌 刘刚强

    联系电话:029-88423120、88401365(传真)

    电子信箱:sxtwzzb@126.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邮 编:710068

    附件:1.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申报名额分配表

    2.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3.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4.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青年联合会

    2020年1月16日

    附件1

    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地 区

    个 人

    集 体

    1

    西安市

    4

    2

    2

    宝鸡市

    3

    1

    3

    咸阳市

    3

    1

    4

    铜川市

    2

    1

    5

    渭南市

    3

    1

    6

    延安市

    3

    1

    7

    榆林市

    3

    1

    8

    汉中市

    3

    1

    9

    安康市

    3

    1

    10

    商洛市

    2

    1

    11

    杨凌示范区

    1

    1

    12

    韩城市

    1


    13

    省直各团工委

    2-4

    1-2

    14

    各行业团工委、

    团省委各驻外团工委、

    团省委各直属协会、

    团省委直属团委

    1-2

    1

    附件2

    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二寸彩色

    免冠照片

    民 族


    政治

    面貌


    学 历


    户籍地


    参加工作时间


    职 称


    本人手机(微信号)


    电子

    邮箱


    工作单位


    职 务


    通讯地址


    邮 编


    学习和工作简历


    曾获表彰奖励情况

    (只填写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主 要 事 迹


    党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盖 章)

    年 月 日

    青联意见

    市级团组织

    (盖 章)

    年 月 日

    意见

    省青联

    团省委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所有项目请务必填写准确。

    2.学历请填写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初中、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

    附件3

    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申报集体名称



    集 体 人 数


    团 员 人 数



    35岁以下

    青年人数


    35岁以下

    党员人数



    申报集体是否

    建立团组织

    是□

    否□

    该团组织2019年是否

    开展组织整顿情况

    是□

    否□


    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团组织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主 要 事 迹

    (主要事迹不超过500字,另附2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

    党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级团组织(青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级团委(青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年龄

    文化程度

    单位职务(职称)

    市级以上荣誉

    主要事迹(成果)

    本人电话

    界别

    推荐单位

    备注



























    报送单位: (盖章)

    申报工作联系人: 手机号码: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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